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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2-07      发布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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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

    关于印发2022“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各科、室、站、队: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现将《2022“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  2022428

     

     

                        2022“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布署,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按照《馆陶县2022年度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20225月份开展第一次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文件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 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 执法行为,遵循随机、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均衡的原则,促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

    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名单内全县正常生产企业单位、抽取比例5%。

    、抽查组织实施

    执法大队负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分配相关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会同水土科、大气科、监管科对抽到的企业进行现场联合检查。

    、抽查事项及方式

    此次检查于2022520日开始531日结束。

    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原则,各检查组要一次性完成所有抽查事项的检查。联合检查的方式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对企业的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水、废水、固体废物排放情况;企业的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是否落实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企业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理,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随机抽查结果要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执法人员必髙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髙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邯郸市生态环境馆陶县分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