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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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博睿轴承有限公司年产轴承及配件30000万个建设项目 |
馆陶县博睿轴承有限公司 |
邯郸市馆陶县精密轴承产业园区 |
河北睿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474.9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双层生产车间8000m2、1栋单层仓库2000 m2、1栋3层综合办公楼及附属用房2000 m2,总建筑面积:12000 m2,增设主要轴承生产设备17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轴承及配件30000万个。 |
施工期:本项目购买现有厂房,无土建施工,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期间会产生噪声、废设备包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时间较短,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冷镦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热处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本项目在冷镦、热处理工序安装集气罩,废气经“工业油烟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箱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3标准要求。(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3)噪声:主要为冲床、冷镦机、车床、磨床和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淬火油经收集后回用于热处理工序;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油滤渣、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