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条。其中:单位机构重组情况1条、人员配置情况1条、工作时间1条,其他2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发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内容和要求,方便广大干部职工查阅学习,及时向有关科室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在,在单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相关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为责任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督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科室,按月公布工作进度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内部绩效考核奖惩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人员配置
|
1
|
0
|
1
|
部门动态
|
27
|
0
|
27
|
工作时间
|
1
|
0
|
1
|
单位机构重组
|
1
|
0
|
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具体负责人员是新手,对业务还不太熟悉,公开的公文类、重点工作类信息偏少。
改进措施:做好各科室人员的培训指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应主动公开的公文和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工作。
馆陶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