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项目: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2.收费标准:100元/生/学期。
3.收费主体:馆陶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4.计费单位:每生每学期
5.收费依据:邯政办〔1999〕162号
6.收费范围:住校生
7.收费对象:住校生
8.征收方式:学校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9.减免规定: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7〕2号):第二条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第四条 资助范围为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10.监督举报电话:0310—282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