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2.收费标准:150元/生/月
3.收费主体:馆陶县徐村中心幼儿园
4.计费单位:每生每月
5.收费依据:邯发改监审〔2017〕270号
6.收费范围:在园幼儿
7.收费对象:在园幼儿
8.征收方式: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征收
9.减免规定: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冀教财〔2018〕27号):第四条 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3.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各县(市、区)有关幼儿园要根据上述情况科学、合理界定资助对象,切实发挥资助资金效益。第五条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500-1000元,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资助比例一般为10%左右。具体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由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根据物价水平、保教费收费标准、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等情况在省定标准内合理确定。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比例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确保困难儿童得到资助。目前我县公办幼儿园直接减免保教费350元/生/学期。
10.监督举报电话:0310—282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