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述
规划区分为三部分,共计11.38km2。
1:化工医药园及先进制造园,北至青兰高速、南至北拐渠村北、西至馆陶县界、东至庄固村宁堡村,规划界定区面积为7.17km2。
2:北科工业园,北至多凯路、南至309国道、西至南肖寨村、东至萧屯村,规划界定区面积为2.88km2。
3:精密轴承园,北至后符渡村、南至萧村南、西至任门寨村、东至卫河,规划界定区面积为1.33km2。
规划期限:2021年-2030年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可行,经本环评调整建议后,该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协调;园区的发展应建立在节水基础上,充分利用中水资源,取用南水北调地表水,同步完善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化工医药园及先进制造园、北科工业园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精密轴承园废水除回用于园区外,剩余尾水排入威临渠。
开发区应严格按照空间管制、总量管控、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项目准入条件及建设方案,园区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该规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具有环境合理性与可行性。
(三)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0310-4586396
电子邮箱:hgyq2009@163.com
(四)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河北润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311-88501856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受本规划影响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规划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规划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该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等提出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版文件获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索要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