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46899673/2021-33807

发布机构: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

名称: 馆陶县碧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信息公开)

文号

体裁分类:部门动态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1-05-24

馆陶县碧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信息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馆陶县碧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2MA07WDLP1D

法定代表人

张新立

生产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昊阳大道西侧

生产周期

365天,每天24小时

所属行业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联系电话

15833028003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日处理2730m3废水

主要产品

日处理2730m3废水

编号

91130433MA07WDLPD001Q

内容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监测

方式

监测

时间

排放总量

(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是否

超标

排放口1

东经115°10′57.2"

北纬36°34′32.0"

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园区企业,不外排。

COD

12.4

自动监测

2021.5.24

0

0

≤5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氨氮

1.17

自动监测

2021.5.24

0

0

≤5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总磷

0.155

自动监测

2021.5.24

0

0

≤0.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总氮

3.54

自动监测

2021.5.24

0

0

≤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kg/h

监测

时间

监测

方式

排放总量(t)

核定的排放总量(t

排放限值

kg/h

是否

超标

排放口1

东经115°10′57.2"

北纬36°34′32.0"

烟囱

3.52

2020.10.26

手工

/

/

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硫化氢

0.15

2020.10.26

手工

/

/

0.0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臭气浓度

173(无量纲)

2020.10.26

手工

/

/

20(无量纲)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废物代码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t)

处置去向

格栅渣

/

送到馆陶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15

送到馆陶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脱水污泥

772-006-49

委托石家庄先立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00

委托石家庄先立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运维单位

水污染物

格栅

2012.12

2730m3/d

正常

泰华宏业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水解酸化池

2012.12

2730m3/d

正常

泰华宏业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初沉池

2012.12

2730m3/d

正常

泰华宏业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好氧池

2012.12

2730m3/d

正常

泰华宏业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沉池

2012.12

2730m3/d

正常

泰华宏业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物

碱液吸收塔

2012.12

1000m3/h

正常

/

固体废物

废暂存间

2012.12

/

正常

/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2012.12

/

正常

/

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邯郸市(馆陶)新型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201182

2011163】号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20131219

邯环验(201348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2021511

馆审批社环字【202120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备案部门

邯郸市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备案时间

2020921

备案编号

130433-2020-001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邯郸市(馆陶)新型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寿山寺乡,邯郸市(馆陶)新型化工园区紫阳大道北端,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0′57.2"、北纬36°34′32.0",占地13830m2。建设单位为馆陶县碧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投资1584.86万元。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炭载生物三相流化+湿地一级深度处理+电吸附脱盐二级深度处理,设计处理规模2730m3/d,收水范围为邯郸市(馆陶)新型化工园区内化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投运时间为201212

二、项目排污节点及主要污染治理措施见表1

1 污水处理工艺排污节点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废气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烷

污泥碱液吸收塔1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园区污水

CODBOD5SSNH3-NTPpHTDS、氯化物

水解酸化+炭载生物三相流化+湿地一级深度处理+电吸附脱盐处理,中水全部用于工业用水以及园区绿化、道路浇洒、建筑工地用水,不外排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水

全部返回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

全部返回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鼓风机、空压机

等效连续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机械设备、泵类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

格栅间

格栅渣

送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污泥脱水间

脱水污泥

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化验室

实验废液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送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监测内容

2 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除臭装置(碱液吸收塔排气筒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1/半年

厂界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1/半年

厂区甲烷体积浓度最高

甲烷

1/

3 废水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废水总排放口

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自动监测

悬浮物、色度

1/

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

1/

总镉、总铬、总汞、烷基汞、总铅、总砷、六价铬

1/

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粪大肠菌群

1/

4 厂界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厂界四周

等效连续A声级(Leq)

1/

四、污染物排放标准

1)有组织废气

污水处理厂除臭装置(碱液吸收塔)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见表4

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单位:kg/h

评价因子

标准值(排气筒15m

标准来源

4.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硫化氢

0.33

臭气浓度(无量纲)

2000

2)无组织废气

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见表5

6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mg/m3

评价因子

标准值

标准来源

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硫化氢

0.06

臭气浓度(无量纲)

20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1

3)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见表6

7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评价因子

标准值

标准来源

pH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化学需氧量(COD

50

生化需氧(BOD5

10

悬浮物(SS

10

氨氮(以N计)

58

总氮(以N计)

15

总磷(以P计)

0.5

色度(稀释倍数)

30

动植物油

1

石油类

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总汞

0.00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标准

烷基汞

不得检出

总镉

0.01

总铬

0.1

六价铬

0.05

总砷

0.1

总铅

0.1

 

七、环境处罚情况

环境处罚情况

违法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金额(万元)

2019315

未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15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