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665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0577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富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可调单支撑加工项目 |
河北富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创业路西侧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产可调单支撑1.5万吨。 |
(1)废气:废气中抛丸机粉尘,采用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套)+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焊接粉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机(6个),强制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烤废气,采取光氧催化装置+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底座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设备与管路连接处采用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中下角料、铁屑、废钢丸、收集的焊接烟尘以及收集的抛丸粉尘收集后统一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