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馆环表【2017】56号
1、同意馆陶县鑫健种植有限公司粮食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年加工小麦100吨,杂粮40吨,年产面粉99吨,玉米面19.8吨,杂粮39.6吨,手工挂面5.994吨。建设地点位于馆陶县南徐村乡政府街东侧。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该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扬尘采取围挡作业,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喷洒降尘,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一台刹克龙除尘器收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主要为清洗和面盆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西部,车间墙体装饰吸音板,安装隔声门窗,采取底座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主要为从原粮中筛选出的石子等杂物、挂面制作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外排。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