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46899673/2017-01045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名称: 馆陶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号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17-09-23

馆陶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馆陶县环境保护局20179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665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0577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馆陶县北马固铸造机械厂精密铸件改建项目 馆陶县北马固铸造机械厂 馆陶县馆陶镇北马固村 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1228万元,年产精密铸件10000吨。 (1)废气:废气主要为铸造中频炉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金属熔化炉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覆膜砂浇注和消失模浇注工序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经一套袋式除尘器+UV光解,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2)废水:废水中冷却循环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布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中废渣全部外售,覆膜砂废砂委托厂家回收,废润滑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除尘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馆陶县鑫澳轴承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微型轴承项目 馆陶县鑫澳轴承有限公司 馆陶县魏僧寨镇轴承工业带 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变更后年产300万套微型轴承。 (1)废气:营运期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封闭车间,加强通风,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标准;
(2)废水: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直接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减振垫、厂房屏蔽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中机加工金属废料全部外售,废洗油、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 河北冀强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微型轴承项目 河北冀强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馆陶县魏僧寨镇轴承工业带前符渡村北 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2264.2万元,年产3000万套微型轴承. (1)废气:2台加热炉产生的烟尘,采用乙醇燃料+电加热,废气收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3标准,淬火池工件输送和退火炉产生的烟气经一套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无组织排放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标准;
(2)废水: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直接洒水抑尘,生产废水油水分离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消声、减振、厂房屏蔽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中淬火池油泥、清洗机废油定期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