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46899673/2017-01027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名称: 馆陶县轴承企业集群整改方案

文号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17-09-08

馆陶县轴承企业集群整改方案

 

根据《邯郸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结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环保领导小组《关于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和十个重点行业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园区办为责任主体,各管理区及镇直有关部门配合的原则,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采取疏堵结合、关停并转的方式,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切实解决“散乱污”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反弹。
二、整治对象及标准
1、对于不符合轴承产业园区规划且无环评手续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入园进区,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改造提升。
2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较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的企业,制定规范提升的措施规划,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治提升。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要采取逐个企业入户调查等形式,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清轴承企业数量规模、业主、位置等情况,力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同时,将排查结果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制定明细。
(二)集中整治阶段。要按照标准,立查立改。对规范提升类,要制定规范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准入条件,对于没有按时完成规范整治的企业要依法关停。对于应该入园进区企业,在新规划的轴承创意园区建设完成后,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提升生产工艺,统一搬迁实现改造提升。
(三)总结验收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企业要开展总结验收,总结攻坚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并要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反弹、严禁死灰复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园区办、各管理区及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轴承企业集群整改方案》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确保效果,扎实开展轴承企业整治工作。
(二)强化执法。轴承园区将联合发改、工信、工商、质监、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铁面执法、严格处罚,对轴承企业及加工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严查,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对阻挠正常执法,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三)严肃问责。2017年10月1日起,凡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轴承企业,纳入环保重点检查单位,针对违法行为将顶格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服从领导、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高质量完成整改的任务。
(四)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轴承企业整改为契机,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把好源头管理,建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杜绝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