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环[2017]53号
馆陶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赛孚瑞化工邯郸有限公司高纯特种溶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赛孚瑞化工邯郸有限公司:
所报《赛孚瑞化工邯郸有限公司高纯特种溶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占总投资的1.38%。项目总占地面积16980平方米,主要生产色谱甲醇、色谱乙腈、卡尔费休试剂等高纯特种溶剂,项目建设完成后具备年产300吨卡尔费休试剂、750吨色谱甲醇、750吨色谱乙腈、30吨无水乙醇、6吨正丙醇、18吨异丙醇、30吨正己烷、12吨环己烷、6吨异辛烷、6吨正庚烷、12吨四氢呋喃、30吨二氯甲烷、12吨三氯甲烷、12吨石油醚、18吨叔丁基甲醚、12吨乙酸乙酯、12吨丙酮、6吨甲苯、12吨四氯化碳、6吨叔丁醇的生产规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运营期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1)废气:主要有精馏冷凝不凝气、乙腈除杂废气、搪瓷搅拌废气、产品分装废气、罐区废气,经收集后送UV光解处置,由15米高排气筒排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卸车废气和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相应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建企业厂界二级标准值。(2)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新瓶洗瓶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泵类、冷却水塔等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危险废物主要有精馏塔釜残、废滤膜、精馏塔清洗物料、纯水制备废渗透膜、废导热油、废料桶,由企业收集并设置20平方米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三、本项目污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3.96t/a、NOx:1.73t/a;COD:0.147a、氨氮:0.0147t/a。
四、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支持本建设。
六、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杜绝扰民行为。
七、项目竣工后需向馆陶县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馆陶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馆陶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