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馆环表【2017】44号
1、同意馆陶县远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卫生洁具和农田灌溉新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年产20万套节水防冻脚踏冲厕装置和50万套农田灌溉无障碍伸缩式出水装置。建设地点位于馆陶县新能街以北、青兰高速以南。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注塑成型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12个)+光氧催化装置(1套)+28米排气筒,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中其他企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的标准限值要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噪声,采取底座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