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46881545/2015-00146

发布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名称: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政策口径说明

文号

体裁分类:财政(务)预决算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布日期: 2015-03-27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政策口径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政策口径说明
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是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是部门,部门对编报的部门预算负责;二是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三是部门及其所有下属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都要编入部门预算,单独反映;四是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所有收支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一)部门收入预算的编报政策和审核要求。部门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和财政预算内安排两部分。
1、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2015年由单位组织的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其它收入,各预算单位要依据有关政策、标准和来源,结合2015年预计完成情况合理确定,单独编报。各单位根据审定意见,用软件正式编报收入预算,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局。
2、部门收入预算,主要是指县直各部门和各单位2015年可从财政收到的预算内资金、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基金收入、预算外资金及其它来源收入安排的各项收入预算,各单位要根据各项支出预算(个人经费、正常公用经费、专项公用和专项项目预算)数额,结合支出总表按收支平衡原则编报,然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局。
各部门要客观准确地把握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和有关收入政策,科学准确地编制2015年县级收入预算。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各项非税收入预算,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征收标准合理编报,参照上年实际及今年预计完成情况,测算应缴收入。县财政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支脱钩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县级综合预算;单位的其他收入,也必须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全额编入部门预算,确保部门收入预算的完整性。
(二)部门支出预算的编报政策和审核要求。部门支出预算主要由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专项公用经费和专项项目支出构成。
1、人员经费的编报政策和审核要求。人员经费按政策足额安排。人员经费预算要严格按上级和县统一规定的政策、项目和标准逐人核算编制,保证离退休人员政策规定待遇的落实,要按规定的计提基数和缴费比例足额安排各项社保缴费。认真执行上级和县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一律不准自行新设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享受范围。
2、正常公用经费的编报政策和审核要求。正常公用经费是指各单位用各项资金安排,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正常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定额,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
(1)2015年县直部门正常公用经费,按新核定的编制以内的实有人数、车辆数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定额标准计算编报,对超编人员和超编车辆不核正常公用经费。
(2)正常公用经费要求先由各单位按定额标准填报初步建议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编审中心,编审中心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机构、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审核后下达到各单位征求意见,然后各单位按软件要求正式编制正常公用经费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县财政局编审中心审核平衡。
3、专项公用经费的编报政策和审核要求。专项公用经费要与部门(单位)的职能和实际工作挂钩,与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相衔接,并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对专项公用经费实行严格控制,对各项专项业务经费进行规范清理,压缩项目范围,减少重复性。在准确核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的基础上,按成本安排相应的业务经费支出。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和先用预算外资金后用预算内资金,先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后用纯预算内资金的顺序安排项目和资金,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要求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后报县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审核筛选。
4、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性支出编报政策和审核要求。发展性支出建议计划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可行的原则,综合考虑实际财力可能与政策规定要求等因素编制。一是对国家和省已经明确规定负担比例或数额,可按政策规定据实编制;对由政府非税收入中按规定具有专项用途的收入安排的支出,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支出项目预算。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组织项目论证、审查和项目入库,确保预算项目的规范、准确和有效。既要着力解决项目“散”、“碎”问题,提高发展性资金项目安排的集中度,也要将预算项目编制到具体承担单位和可执行项目上,防止缺乏实际意义的项目“打捆”问题出现,减少部门预算调整幅度,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打下良好基础。
5、政府采购预算。县直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符合《馆陶县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都必须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预算编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项目变化或调整,要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县政府采购办也将随时审核。
6、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经费预算,切实做到只减不增;强化预算刚性,严格控制追加调整。按照中央《关于全面落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要求,2015年预算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从严控制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其他车辆购置;公务车辆运行费暂按现行标准和车辆状况安排,县直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再相应调整预算。
7做好预算公开准备。按照省财政厅要求,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算,并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因此,部门年初预算编制要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项目;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为预算公开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