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46881545/2015-00128

发布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名称: 馆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总结

文号

体裁分类:工作总结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布日期: 2015-05-04

馆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总结

 

2015的以来,在市局和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邯郸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邯食药监餐饮〔2014〕14号)文件精神,根据馆陶县餐饮服务“1353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安排,认真开展“1353明厨亮灶”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明厨亮灶”工作,局领导多次在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的重点创建内容加以调度和安排部署。根据实施方案制定了《2015年餐饮服务“1353明厨亮灶”工作计划》,与局稽查局和各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严格要求按80%的目标进行创建,并把创建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监管人员,明确了目标,强化了责任,为“1353明厨亮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我县认真贯彻“因地制宜、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将各监管所的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监管人员的数量进行分区划片,每个监管人员都有责任片区,要求每个片区率先至少建成2个以上的“1353明厨亮灶”示范点,然后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落实“四个结合”,实行信息周报
我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四个结合”。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引导其按照“1353明厨亮灶”的要求,做到“一明三面五钢三柜”:“一明”明厨亮灶;“三面”地面、墙面贴瓷砖,顶面光洁耐腐防霉;“五钢”清洗水池、切配台、灶台、厨用盛器、货架均为不锈钢;“三柜”冰柜(箱)、消毒柜、保洁柜均应配齐满足经营需要;优化场所布局,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1353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四是与“食药安全创建县”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食药安全创建县”的一项内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同时,加强对“1353明厨亮灶”工作的高度和信息上报,对“1353明厨亮灶”工作实行每周高度和信息上报,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将每周的“1353明厨亮灶”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进行上报,以便及时指导解决,确保“1353明厨亮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力度,广泛宣传
我局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在开展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宣传的同时,认真开展“1353明厨亮灶”工作宣传,并利用3.15等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项宣传,接受群众咨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1353明厨亮灶”工作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通过以上的工作措施,我县的“1353明厨亮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各类“明厨亮灶”餐饮单位68家,确保了到今年年底80%目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