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46881545/2015-00126

发布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名称: 馆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夜市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号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布日期: 2015-05-05

馆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夜市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局稽查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夏季已至,烧烤食品消费进入了旺季,烧烤摊点数目大增,为了进一步加强夜市烧烤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夜市食品经营秩序,严防食物中毒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现就开展夜市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疏堵结合、合理布局、便于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夜市烧烤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烧烤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夜市烧烤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到5月底,全县夜市烧烤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经营秩序基本规范。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县城和乡镇驻地主干道、校园周边、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和群众投诉集中地段为整治重点区域,以流动摊贩、农家乐经营户和各类餐馆为整治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整治。
(二)重点内容:
    1、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三小备案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地点经营;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3、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记录台帐;
    4、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和流程是否符合要求;
    5、冷藏、消毒及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是否健全;
    6、畜禽肉类是否经过检疫,有无使用塑料袋套碗、一次性筷子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类、辣椒制品等行为;
    7、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经过备案公示,是否使用死因不明、来源不明肉品、非法添加物等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4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6日)。局稽查局、各监管所对辖区夜市烧烤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月7日至5月15日)。局稽查局、各监管所要围绕整治重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拒不接受管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经整改后仍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烧烤经营户,使夜市烧烤行业经营秩序明显规范。
(三)深入推进、巩固规范阶段(2015年5月16日至10月25日)。在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防止违法行为回潮。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5月26日至5月29日)。 局稽查局、各监管所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通过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局稽查局、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要以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将日常工作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气氛。局稽查局、各监管所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引导夜市烧烤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31,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结束后,局稽查局、各监管所要认真总结,6月1日前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2835088
             
          
                                               馆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