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590982234/2023-37666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名称: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万利能源馆陶县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3-01-16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万利能源馆陶县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3]7

1、同意万利能源馆陶县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改建,总建筑面积2214.9m2,项目建成后年收集贮存转运废旧铅蓄电池2万吨。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G309国道南侧(万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院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251.193、东经115°1013.030项目于2022年10月17日取得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馆审批备字〔2022〕124号)。项目总用地面积2214.9m2,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编号为:冀(2019)馆陶县不动产权第0000628 号),该地块属于国有建设用地。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1)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项目地面防渗处理和安装设备时产生的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主要为排入河北万利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项目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当地要求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损铅蓄电池储存过程中电解液挥发产生的少量硫酸雾项目在Ⅱ类存放区顶部设计集气风管,收集的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硫酸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酸雾吸收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3)噪声:主要为叉车、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废电解液、电解液中和废渣、喷淋塔废碱液、废劳保用品危废间暂存后,定期送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OC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