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590982234/2021-34329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名称: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天马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1-08-09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天马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1]33

 

1、同意年产60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租赁邯郸市馆陶县精密轴承产业园魏僧寨镇精密轴承二期产业园厂区一处,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年产600万套轴承生产线及购置相关设备,总占地面积为16474.9m2,项目建成后年产600万套轴承。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精密轴承产业园魏僧寨镇精密轴承二期产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2"38.05″,东经:115°26"12.00″。项目于2020年5月11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0﹞023号,由于项目已建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2021年5月7日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目前厂房内部改造及装修已完成,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已完成,不存在施工期环境污染。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2)废水:项目生产用水磨削液配制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车床、磨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金属屑、沉渣、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润滑油、废防锈剂、废清洗剂、废磨削液、废防锈剂桶(破损)、废清洗剂桶(破损)、废磨削液桶(破损)、废润滑油桶(破损)、含油抹布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OC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