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得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馆陶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馆陶县安监局和馆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发 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 开的公文。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组织机构。包括我局总体情况,机构设置与职能。 2.计划总结。包括我局工作计划,工作重点。 3 包括安全生产监管要闻、政务公告。 4.部门文件。包括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5.通知公告。包括各种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事项 文。包括我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 7.群众来信。包括群众通过互联网向我局提出的咨询及投诉的答复情况。 8.民意征集。包括群众对对我局工作提出意见 网上调查。包括需要公开调查的有关交通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呈馆陶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另在主要办公场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 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视情况采取长期公开或定期公开。属于本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 地点 受理机构:馆陶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馆陶县金凤大道县委机关大院人大政协楼四楼。 联系电话:0310-2831000. 传真号码:0310- 政编码:057750 电子邮箱:gtxajj@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馆陶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 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局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 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 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 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证件。 2.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 以当场受理的;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 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局根据收到申 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 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 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