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641174/2021-33544

发布机构: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体裁分类: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日期: 2021-01-23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馆陶县政府官方网站(www.guantao.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的非涉密公文类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除采取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办公区域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馆陶县新华街7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政编码: 057750

办公时间:国家政府机关正常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310-8533075

传真电话:0310-85533076

电子邮箱:gtgtjbgs2011@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网址:gtgtjbgs2011@163.com)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处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