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馆陶县住建局办公室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负责馆陶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馆陶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⑴机构职能
⑵规范性文件
⑶规划计划
⑷统计信息
2、公开形式
在馆陶人民政府网公开。馆陶县人民政府(www.guantao.gov.cn/)是馆陶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县住建局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1)按部门查阅:可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查阅政府信息,点击其中某一信息,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简单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一下”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
(3)高级搜索:点击“高级搜索”,即可进入高级搜索页面,根据页面显示进行选项,可直接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也可按时间、文号、县级部门、主题分类、体裁分类进行一种或多种检索,设置条件越多,搜索结果越准确。此外,还将通过局办公楼大厅展示屏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式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填写《申请表》并书面递交至馆陶县住建局办公室。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馆陶县住建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0-4585909
传真电话:0310-4585909
电子邮箱:gtjs888@163.com
通信地址:馆陶县金风街与筑先路交叉口住建局
邮政编码:057750
咨询时间:国家政府机关正常上班时间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⑴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⑷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⑸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3、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建设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