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由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0-4585909,电子邮箱gtjs888@163.com)。现将我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四个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常态化管理。对公开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管理,专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准确。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考核、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了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各职能科室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此外,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各职能科室均指定业务素质较强的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培训,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信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除在局办公室设立查询点,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外,同时不断更新、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对栏目进行信息更新,通过电子邮箱等形式与群众开展互动,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4.工作动态。
5.公告公示。
6.相关行业资讯。
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1.馆陶县政府信息平台。
2.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栏。
3.馆陶县微信、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4.其他网站。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不存在减免问题。
(五)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接到有关组织或个人关于公开信息的申请75份。
(六)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专栏信息公开。住建局按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的要求,在馆陶县信息公开平台全部及时公开了2019年保障房申请需提交的资料、申请条件等信息。
(七)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个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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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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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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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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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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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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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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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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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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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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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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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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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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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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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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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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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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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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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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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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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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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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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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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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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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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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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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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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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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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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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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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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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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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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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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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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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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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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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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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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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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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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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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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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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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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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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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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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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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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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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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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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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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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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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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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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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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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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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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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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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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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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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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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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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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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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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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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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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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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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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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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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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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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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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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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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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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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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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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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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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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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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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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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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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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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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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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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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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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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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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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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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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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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加强公开保密规定,完善信息广泛透明。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9年,我局将按照县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目前公开的内容属于事权方面的政务居多,如公开了机构设置,行政审批事项、政策法规等,下一步将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等基本情况及时公开。我们将强化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