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641043/2023-37720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名称: 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号: 馆政呈〔2023〕2号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1-19

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馆政〔20232                       签发人:  

 

 

馆陶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22年,馆陶县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站位统筹部署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馆陶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年共召开2次全面依法治县会议,1月3日第六次全面依法治县会议听取了各单位述法报告,并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研究制定了2022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12部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知法、用法水平。

(三)压实法治责任。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落实县级职责清单研究制定《2022年馆陶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责任,县政府班子按照分工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四)加强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综合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10月17日第七次全面依法治县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督察手段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受理即审批、拿地即开工、准入即准营、发现即查处的“四即”服务,2022年实现拿地即开工5件受理即审批3687家准入即准营583家,着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双证联发”“五证同发”,实行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126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办。

(二)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2年跨部门联合抽查11次,抽查主体61户;全县“双随机”成员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共计54次,抽查主体1209户,抽查方案及结果均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升级打造“政务大厅陶山之窗”新模式,持续擦亮“行政审批24天”馆陶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成立了馆陶县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6月19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了《扎实稳住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馆陶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馆陶县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政策措施等文件,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构建了高效的政务环境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出台支持企业上市政策,为东汝阿胶等6家企业量身定制了上市“路线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23家失信主体联合惩戒,促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法治环境。积极配合完成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制定《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行政决策,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贯彻实施意见》,与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6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在陶山新区建设、重大项目合同文本等工作中,县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把关,依法依规解决了冀鲁友谊大桥和肖村桥收费、棚户区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证了县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审查。落实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6件。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2年共审查县政府合同28份,规范性文件6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扎实推进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印发了《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清单》,明确了部门执法边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6月15日组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将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49个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倒逼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印发《馆陶县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的通知》《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查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约束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科学有效

(一)加强审计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促规范、促发展的作用,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完善内部监督。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妥善解决行政争议,2022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审结13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2件,政协提案183件,按时办结率、答复规范率、走访率均达到100%。

(三)强化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853条,“馆陶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06条,答复依申请公开5件,回应了群众密切关注事项,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12345便民热线管理办法》,2022年以来办理12345热线10218件,畅通民意,优化环境。

基层社会治理依法有序

(一)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对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认真准备应诉工作,2022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

(二)开启法治宣传新征程。落实国家宪法日宣传和宪法宣誓制度,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法律九进、法治九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我县有5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普法活动多次被中央、省、市媒体报道。

(三)筑牢基层稳定防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全县904名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累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256件,调解成功123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全县在矫人员继续保持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情况,县社区矫正中心被评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四)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效。2022年先后21次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与10余家企业签署《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降低企业公证办理费用30%以上,共办理各类公证347件、法律援助案件43件,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力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报告。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蔡秀芬;联系电话:0310-469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