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641043/2022-36874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名称: 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馆陶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馆政字〔2022〕12号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6-17

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馆陶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馆政字〔202212

 

 

馆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馆陶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馆陶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22年616

 

 

馆陶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冀政发〔2021〕6号)和《邯郸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构建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邯郸东部体育强县,打造冀东南冰雪运动中心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3%,人数超过13万人;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超过20万人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3名,构建健身人群全覆盖、健身时段全开放、健身形式多样化、保障措施多维度的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着重解决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供应不足、群众就近健身不方便问题。新建公园广场要将体育场地设施纳入到规划建设之中,加大城区公园广场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丰富公园广场体育场地设施种类和功能。提高老旧小区改造中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投入,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断丰富完善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十四五”时期,全县新建或改扩建多功能运动场3片,新建社会足球场地1个,新建或更新体育健身设施60片。到2025年,全县建有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游泳馆、1个滑冰馆。(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大对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探索先进的场馆运营管理举措。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不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社会效益。建立健全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工作,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大对公共体育场馆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挖掘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符合对外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鼓励对外开放。(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断强化和丰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坚持经常性体育活动和重大节日体育赛事并重,精心组织开展系列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走大运”全民健身健步走等主题活动。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普及。定期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冰雪运动会,每年举办太极拳、广场舞、乒乓球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和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赛事活动不少于10场次。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等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总工会、县直工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品牌赛事活动塑造计划。持续打造 “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结合邯郸市承办2022年河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有利契机,广泛开展“我要上省运”系列群众赛事活动,大力开展精品活动、示范活动。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和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大力发展足球、篮球、羽毛球、太极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提高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激励机制,每年组织培训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0名,其中,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不少于15名。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聘用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体育教师等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高指导服务率和服务质量。面向大、中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大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研究探索体医、体教、体健融合的创新举措,完善馆陶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积极开设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大讲堂,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体育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学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全面创建“4+X”体育组织建设模式,依托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协会的优势,推动篮球、羽毛球、足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协会积极开展工作,重点培育基层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更多的全民健身站点,构建更为健全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力度,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体育服务。加大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的体育社会组织在场地、教练、培训等方面的支持。(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线上线下联动的办赛新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谋划和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健身场地设施查询预订、健身科学指导等便民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积极推广“体育家庭作业”模式,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及有关协会作用,推进落实工间操制度。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休闲赛事活动,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加强无障碍公共健身设施建设,举办残疾人体育活动。(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群众冰雪运动发展。充分发挥冰雪运动协会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冰雪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等冰雪“六进”活动,加快推动冰雪运动全面普及,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浓厚氛围。每年举办县、社区、校三级冰雪运动会,不断提高冰雪赛事活动的办赛参赛水平。持续推进“小手拉大手”等冰雪赛事活动,在认真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将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教学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将轮滑等冰雪相关赛事纳入中、小学生运动会。到2025年,全县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超过20万人次,各类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0人。(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总工会、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冰雪产业优化升级。结合2022年北京冬奥会带动的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以“冰雪体育运动、冰雪旅游、冰雪人才培训、冰雪文化”为核心的冰雪产业链。提升冰雪场馆设施规范化、市场化运营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冰雪场馆设施运营管理,发挥馆陶滑冰馆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探索各类冰雪场馆运营管理模式。(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总工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布局,加大对具有代表性的体育企业的扶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发展新兴体育产业。大力开发冰雪类体育产业等消费引领性强的健身项目领域,以竞赛表演业、健身休闲业和体育用品制造业为核心,壮大体育服务业规模。(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总工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体教融合发展。积极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青少年体育训练、青少年体育竞赛“三大体系”,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加强学校体育课程建设,丰富学校课余体育活动,全面推行学生体育家庭作业,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育活动参与率达到100%。积极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2022年底前,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达到3所(含冰雪传统特色学校)。(责任部门:县教体局)

   (十五)促进体卫融合发展。加强体卫融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开展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提供基础依据。积极开设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大讲堂,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体育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体旅融合发展。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引导小镇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与路线。结合旅游小镇建设,拓展特色体育项目与主题赛事活动。推进“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和体育旅游,利用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特色健身休闲产业。(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建立健全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制度。加强对高危体育项目的督导检查,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赛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责任部门:县教体局牵头,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馆陶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二)落实资金保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运营、公益健身服务、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全民健身投入。

   (三)强化督导考评。要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督导考评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实施成效考核评估工作,并对考核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对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附:馆陶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件链接: 关于《馆陶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