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641043/2021-33398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名称: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20年-2021年)》的通 知

文号: 馆政办字〔2020〕17号

体裁分类: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8-07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20年-2021年)》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馆陶县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7年—2019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86

馆陶县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按照《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 创建优势和差距

第一节 创建基础

馆陶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冠县、临清市毗邻。全县辖44277个行政村,总面积45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8万亩,总人口36万人。

1.文化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馆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打造邯郸东部文化高地,初步形成精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好基础,为创建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了扎实支撑。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机制基本形成。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文化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3.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我县按照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编制。2011年以来先后分四批通过社会招聘、事业编考试、外单位调入等不同形式,选配优秀文化人才,充实文化队伍。充分发挥书画协会、票友协会、摄影协会骨干成员力量,积极投身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文化队伍建设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文化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建成开放馆陶县文化艺术中心、馆陶县文化馆、馆陶县图书馆、馆陶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馆陶县博物馆、馆陶县科技馆、馆陶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县文化馆、县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寿山寺乡综合文化站、南徐村乡综合文化站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站。

5.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惠民乐民。全县所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达到开放时间标准和服务标准。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群众大舞台、送戏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常年开展,2019年群众大舞台突出高雅文化、公益创新、美好生活主题,开展民族舞蹈专场、广场舞专场、戏曲专场等38场活动,惠及群众超过1万人次;开展送戏下乡、红色情景剧演出等活动120场次,惠及群众6万人次。实施公益电影惠民工程,2019年以来放映公益电影达到3412场次,受益观众达到3万人次。图书馆组织“关爱留守儿童,共建书香馆陶”、“光影有约”、“唤醒沉睡的书”、“全民阅读”进乡村、“馆藏数字资源宣传推广”等阅读推广活动43次,丰富了“全民阅读”的文化氛围。

6.精品文艺创演实现突破进展。创作了《运河弯弯绕陶山》、《我在小镇等着你》、《粮画姑娘》等一批县歌和村歌,展示馆陶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原创红色抗战题材情景剧《英雄寿山寺》已公开演出40场,受到广泛好评。

7.社会力量参与活力初步激发。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文化服务,推进社会力量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培训、活动承办已吸引县内外十余家社会组织和文化企业参与。引进馆陶县陶山豫剧艺术团、馆陶县陶山文化艺术服务有限公司进驻文化艺术中心,开展原创剧目创作和巡演等戏剧文化服务。引进国学网络数字教育平台“贝贝国学”数据库在图书馆上线,开展国学经典、民俗文化、传统艺术等亲子阅读服务。

第二节 创建差距

对照《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目前我县在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制机制、人员编制、数字技术、资金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1.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平尚需提高。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都不达标,功能设施不健全,基础较为薄弱;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大多不符合建设标准;基层文化设施数字服务、流动服务供给能力较弱。

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平衡。基础较好、乡镇重视的设施较全、标准较高,文化活动丰富、群众参与热情高;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乡镇、村文化设施少、标准低、文化活动内容单一、群众参与面窄。呈现中心城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较强,乡镇文化站、农村较弱的现状。

3.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需不合理。公共文化服务及产品总量不足、品种不够丰富、质量不够高、服务面不够宽。农家书屋书刊配备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虽然全面普及,但观影率较低。政策补贴项目与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尚有距离。

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文化经费投入缺乏制度保障,未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文化事业经费预算比例偏低。社会文化资源整合共享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和政策支持。

5.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需创新。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基层文化单位力量薄弱。县图书馆、文化馆存在编制少、乡镇文化站无编制的现象;民间文化专业骨干人才奇缺,断层现象严重;基层文化人才培训力度不够,辅导引领作用较弱。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等尚不健全,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有待创新提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法律政策,落实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要求和标准,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精准服务为目标导向,构建精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需求与服务的精准对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精准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文化生活需要,全面完成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任务,加快馆陶县建设文化高地进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效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协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规划引领、重点突破。严格按照规划制定创建方案,明确标准,强化责任,全面实施。对创建中的短板、瓶颈问题进行重点攻关,加大力度,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政策牵引、制度保障。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总结研究各地创建的经验做法,制定政策,形成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示范。

4.融合发展、共建共享。树立“大文化”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走基层文化融合式发展之路,推动社会力量融入文化建设、社会资源融入文化内涵、社会管理融入文化安全,努力实现公共文化社会共建、社会共管和社会共享。

第三节 创建目标

全面完成省颁标准规定的创建任务,县、乡、村普遍达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五个有”,即有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有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载体,有配套健全的文化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有专兼职相结合的文化管理队伍,达到融合实践和发挥示范区典型引领作用的目的。

第三章 创建主要内容和任务

依据河北省创建标准的基本要求,两年内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第一节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1.完善和提升城区重点文化设施。完善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分布结构。在巩固提升现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基础上,2020年下半年建设完成馆陶美术馆工程。

2.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分梯次推进完成8个面积未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或新建任务。2021年底8家乡镇文化站全部达到国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实现站舍面积不小于500平米,场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600平米。县财政划拨专项资金,解决综合文化站不达标的问题。

3.抓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力推全县277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按照“五个一”标准全部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在创建工作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节 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水平

1.实施文化请进来、走出去战略。依托“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带动作用,开展文化艺术演出及展览交流合作活动,开展“运河情·文化走亲”系列文化活动,加强与京津冀高层次文化艺术平台的对接合作,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交响乐、歌剧、舞剧、话剧以及各种形式的高雅艺术走进百姓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欣赏层次和水平。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民办文化单位与京津冀以及周边开展交流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展览及演出合作。

2.推动文化“进村入户”。整合全县文化资源,建立以县直属文化单位、民营文化公司、团体为龙头、乡村两级文艺团体为两翼、社会文化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文化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落实文化馆定点帮扶辅导制度,对作品创作、节目排练进行具体指导,提高基层群众文艺团队的艺术水平。组织开展创建“模范文化乡镇”、“十强文化村”等评选表彰活动。

3.加大品牌文化创作力度。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做好文艺精品选题规划,推出一批具有馆陶元素的微电影、曲艺、戏剧、歌曲和图书等文艺精品。重点围绕民间故事、民间传说、历史文化名人等,创作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艺作品。加强对反映馆陶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的选题策划,组织开展以“中国梦”、“文旅兴县”、“馆陶好人”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创作更多展现时代风貌的精品力作。鼓励原创性、主创性文化产品,展示馆陶文化风采。办好《陶山》杂志,加强对馆陶文化的对外宣传与交流。

4.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继续开展七进(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军营)活动,县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流动服务车,为社区、乡镇及偏远地区和单位送文化。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30次;文化馆组织流动演出10次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依托传统节假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文化资源,开展民间花会进城展演欢乐陶山小镇村晚等活动。面向市场,采取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补贴、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院团编排优秀歌舞、戏曲、曲艺等节目,送戏下乡,每年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48场。关注弱势群体,保障特殊人群基本文化权益,全县所有公共文化场所设立特殊群体保障设施及优惠项目,有针对性地引导特殊群体参与图书阅读、参观展览、艺术辅导培训等活动。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团体与用工单位共建文化服务机构和服务点,推动社区公益性文化活动阵地就近、便捷地向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开放。为老年人提供琴棋书画等教育培训及文化娱乐活动。

第三节 增强公共文化辐射能力

1.建设数字化文化服务平台。按照文化体制改革重点内容,全面树立“互联网+文化”服务理念,重点打造“馆陶公共文化”手机app服务平台,将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网上平台、网上文化馆、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美术馆打包发展,寻求数字文化服务新突破,实现示范区创建新亮点。

2.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品牌。依托馆陶县民间文化艺术节、群众大舞台、彩色周末、特色小镇文化游等文化品牌,提升馆陶文化的对外影响力。充分发掘馆陶的民俗民风、文化遗产,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深入开展“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文化大院创建活动,促进乡、村文化活动的品牌化、经常化。

第四节 推动文化机制体制创新

1.积极进行相关政策研究。结合馆陶县“三城同建”、“文旅兴县”战略的提出,研究制定馆陶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筹集与使用办法,以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公益性演出补贴、公共文化设施和资源共建、共管、共享等方面的规划方案和措施,为今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运行和良性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创新政府部门管理、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

3.稳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落实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规范公共文化场所设施管理使用政策,切实发挥公共文化场所的综合效益。

第五节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1.建立文化人才引进制度。重点引进管理、创意、中介等专业文化人才,建立文化人才库。鼓励和支持文化单位,通过邀请、聘任、兼职、挂职、讲学和项目合作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

2.实施“文化基层单位培育”工程。即发现培育扶持一批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文化团体、创建一批文化大院,采取提供活动平台、合作开展项目、实行资金扶持等方式,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力度,培育评选“文化名家”。通过委培、代培、在职培训,全面提升文化专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实行文化辅导员进农村包片辅导制度,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办农民艺术培训学校,两年内培训业余文艺骨干、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员和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等200名。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传承发展好地方特色文化,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到2021年,每个行政村都建有2支以上业余文艺队伍。

3.补足乡村文化队伍短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配齐工作人员。全县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乡镇综合文化站至少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每年直接从事文化工作时间不少于240天。加强对文化馆、图书馆基层文化单位骨干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

4.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等措施,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社会人士参加志愿服务。全县志愿者队伍人数达到800人,并长年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

第四章 实施步骤

示范区创建周期为2020年至2021年,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08-20209月):按照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明确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202010-20216月):在省、市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县、乡镇、村三级分别按照创建规划、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全面推进,对照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逐项落实,逐项达标。

第三阶段(20217-202111月):对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自查自评,查漏补缺,逐项完善,各项指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通过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成为河北省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第四阶段(202112月起):实行长效机制,集成、整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全省提供机制、模式和制度示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创建具体工作,与创建工作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文广旅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节 加大资金保障

完善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创建目标任务资金保障要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实现创建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投入,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由县、乡镇财政承担,务必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两年创建期内,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重点用于创建项目达标和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县财政重点保障城区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并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平台建设和运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下基层和援助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主要项目实施的资金保障。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融合政府、社会、民间三方面力量,成立文化发展基金。制订中央、省补助资金和地方创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经费使用报告制度,规范创建经费使用,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节 加强考核监督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对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公益性文化单位、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将创建目标任务纳入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完善社会评价机制,文化馆(站)、图书馆均建立群众意见征询制度,定期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引进“以奖代拨”的激励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为资金划拨标准,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加大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乡镇政府、部门和公益性文化单位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执行规划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每周报送工作动态,每月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核督导机制,成立由县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以及文化、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依据进度台账,严格考核验收,重大文化项目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第四节  加大舆论宣传

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宣传报道方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大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报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和动态,展示活动典型和成果,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