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扶贫脱贫〔2020〕14号
馆陶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馆陶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馆陶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24日
馆陶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利用上级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限,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为依据,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确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编制的必要性
严格执行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试点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基础上做到应整尽整,进一步提高整合质量。统筹做好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年度脱贫任务目标
确保2020年271户712人今年6月底前全部稳定脱贫,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重点贫困村基础设施水平。
(四)预期综合效果
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县脱贫攻坚规划,通过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投入使用,大力实施扶贫扶志攻坚行动,积极发展自主发展产业,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贫困群众致富能力;大力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培育产业发展,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实现贫困户产业项目多点支撑,多重覆盖;加强贫困村、非贫困村道路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提升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规模及范围
(一)整合规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9〕51号)、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扶贫脱贫〔2020〕4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 2020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0〕32 号)文件要求,统筹谋划,应整则整,应用则用,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根据县财政部门列出的纳入整合范围涉农资金清单和我县2020年扶贫攻坚任务需要,本年度共纳入整合资金规模10534.6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5925.31万元。
(二)整合范围
1、省级资金。2020年下达我县省级资金8679.6万元。其中整合使用资金4270.31万元:(1)冀财农〔2019〕149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3205万元。(2)冀财农〔2020〕18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50万元。(3)冀财农〔2019〕168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18万元,已整合使用77万元。(4)冀财农〔2020〕15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万元。(5)冀财农〔2019〕177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206.29万元。(6)冀财农〔2020〕14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50万元。(7)冀财农〔2019〕161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政府性基金)2093万元,已整合使用250万元。(8)冀财农〔2019〕147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894万元,已整合使用206.71万元。(9)冀财农〔2020〕47号文件关于调整2020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15.31万元。未整合资金4409.29万元:(1)冀财农〔2019〕161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政府性基金)1843万元。(2)冀财农〔2020〕26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6万元。(3)冀财农〔2019〕168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50万元。(4)冀财农〔2019〕147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687.29万元。(5)冀财社〔2019〕108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8万元。(6)冀财社〔2020〕10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5万元。(7)冀财农〔2020〕14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90万元。(8)冀财社〔2020〕98号关于调整2020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80万元。(9)冀财农〔2020〕45号关于调整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0万元。
2、市级资金。邯财农〔2020〕5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605万元,全部整合。
3、县级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50万元,已整合使用1050万元,未整合资金200万元。
以上整合资金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任务实施,未整合资金仍由原部门按原用途管理使用。
三、建设任务
(一)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安排资金3070.31万元。
1、光伏发电项目。安排资金350万元,覆盖贫困村5个,企业将资金物化资产为:光伏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1000千瓦,协议期内企业物化资产所有权量化到5个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286户765人。年保底收益不低于7%,主要用于无劳、无智、无人赡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益和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产业。
2、食品加工项目。安排资金2595万元。覆盖贫困村39个,企业将资金物化资产为:阿胶加工车间27048平方米,协议期内企业物化资产所有权量化到39个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2773户7308人。年保底收益不低于7%,主要用于无劳、无智、无人赡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益和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产业。
3、家庭手工业项目。安排资金64.31万元。覆盖贫困村12个,企业将资金物化资产为:加工车间5220平方米,协议期内企业物化资产所有权量化到12个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1002户2342人。年保底收益不低于7%,主要用于无劳、无智、无人赡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益和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产业。
4、扶贫车间。安排资金61万元,涉及1个贫困村,建设扶贫车间600平方米,形成资产所有权归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62户208人,每村年增加村集体收入保底收益3万元,解决贫困户就近就业务工,年增加收入18000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2711万元,其中:1、贫困村投入资金1449万元,主要用于24个贫困村街道硬化203673.26平方米,可带动贫困人口1137户3229人增收,同时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2、非贫困村投入资金1262万元,主要用于17个非贫困村道路硬化99052平方米;可带动贫困人口395户889人增收,同时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三)其他项目安排资金144万元。
项目管理费144万元。服务于57个扶贫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勘察设计、预决算、监理、项目审计、评估验收等方面。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建设需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各乡镇、相关部门和扶贫龙头企业提出项目申请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化管理,凡需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
(二)项目论证。列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测算项目总投资,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乡(镇)审核后,报行业部门论证,行业部门出具论证意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汇总,报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项目审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并编制统筹资金整合使用计划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批复实施。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报县政府批复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由县财政局统一安排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负责实施。
(五)项目实施和验收。项目验收实行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谁实施、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相关部门为实施主体的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验收,各相关乡镇、村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乡镇、村为实施主体的项目,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按照村级民主程序组织验收,验收组包括验收组长和成员,由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贫困户代表(不少于3人)、村干部(不少于2人)组成。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结算(决算)审计结果报账拨付资金。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的馆陶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资金整合高效推进。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要把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情况、使用绩效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三)坚持公开公示原则。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方案制定后,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县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完善绩效评价。县政府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列入各行业部门、乡镇的年度考核目标。责任部门依据行业规范及要求,具体实施项目和使用资金管理,并对资金绩效负责。
附:
1.馆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馆陶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3.馆陶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贫困村、贫困人口)
4.馆陶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非贫困村)
附件1
馆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凡雄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樊四明 县委副书记
王新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国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于兴峰 县财政局局长
王苏云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古泽川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亮 县发改局局长
刘呈山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睢世显 县审计局局长
吴怀涛 县水利局局长
王志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文行 县商务局局长
刘 朋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高尚国 县文广旅局局长
张付军 县住建局局长
张延良 县民政局局长
平韦振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丙江 县统计局局长
贾卫国 县供电公司经理
馆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苏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支付中心主任杨改婷担任。
馆陶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8月24日
附件2
2020年馆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资金文号
到县规模
整合使用
跨类别 使用
备注
合计
——
10534.6
5925.31
一、中央财政涉农资金
1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
水利发展资金
3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总规模(A,包含该项资金的全部支出方向)
其中(B):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B1)
★农机购置补贴(B2)
★支持适度规模经营(B3)
★有机肥替代(B4)
★农机深耕深松(B5)
★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B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B7)
★现代农业产业园(B8)
★耕地休耕(B9)
扣除B后的资金规模(C=A-B)
4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其中(B):
★天然林保护管理(天保工程区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
5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
8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0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
1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12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3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14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15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16
旅游发展基金
17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小 计
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
⑵重大水利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⑸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
⑺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基建投资
⑻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⑽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⑾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央基投资
⒀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⒂退牧还草中央基建投资
⒃水文基础设施中央基建投资
⒄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中央基建投资
⒅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
⒆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的其他资金(属于整合范围但未在⑴-⒅列明的资金)
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
8679.6
4270.31
省级财政扶贫资金
冀财农〔2019〕149号、冀财农〔2020〕18号、
冀财农〔2020〕47号
3470.31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冀财农〔2019〕177号、冀财农〔2020〕14号
346.29
256.29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冀财农〔2019〕168号、冀财农〔2020〕15号、
冀财农〔2020〕45号
798
★农机深松项目
9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试点
★畜禽粪污综合治理
★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生鲜乳喷粉补贴
★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区
707
87
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2016年已下达的太行山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
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冀财农〔2019〕161号
2093
250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冀财农〔2019〕147号、冀财农[2020]26号
1000
206.71
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冀财社〔2019〕108号、冀财社〔2019〕10号、
冀财社〔2019〕/98号、
1063
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
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市级财政涉农资金
605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邯财农〔2020〕5号
四、县级财政涉农资金
1250
1050
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馆陶县财政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
附件3 :
馆陶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贫困村、贫困人口)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实施地点
建设任务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进度计划
责任部门
光伏发电
资产收益
馆陶县域
物化资产光伏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1000千瓦,协议期内量化资产所有权归5个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286户,年保底收益7%,主要用于无劳、无智、无人赡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益和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350
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冀财农〔2019〕149号
2020年4月30日前
扶贫办
食品加工
馆陶县工业区
物化资产阿胶加工车间27048平方米,协议期内量化资产所有权归39个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2773户。年保底收益7%,主要用于无劳、无智、无人赡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益和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595
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冀财农〔2019〕149号2455万元、冀财农〔2020〕18号140万元。
家庭手工业
寿山寺乡寿东村
物化加工车间5220平方米,协议期内量化资产所有权归12个贫困村所有。带动贫困户1002户2342人。年保底收益不低于7%,主要用于无劳、无智、无人赡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益和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产业。
64.31
省财政扶贫资金冀财农〔2020〕47号15.31万元、冀财农〔2020〕18号49万元
2020年9月30日前
扶贫车间
房寨镇罗徘徊头村
建设扶贫微工厂车间600㎡,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形成资产所有权归贫困村所有,年保底收益3万元,带动贫困户62户.解决贫困户就近就业务工,年增加收入18000元。
61
省财政扶贫资金冀财农〔2020〕18号61万元
2020年11月30日前
街道硬化
基础设施
魏僧寨镇刘圈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6946.8㎡,带动贫困户105户。
105
市财政扶贫资金邯财农〔2020〕5号
2020年6月30日前
魏僧寨镇周庄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3136㎡,带动贫困户101户。
40
魏僧寨镇赵官寨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3576.67㎡,带动贫困户41户。
78
魏僧寨镇丁圈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6170.2㎡带动贫困户35户。
房寨镇西浒演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9308.66㎡,带动贫困户129户。
114
硬化村街道面积1370㎡,带动贫困户62户。
房寨镇北拐渠西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8493.46㎡,带动贫困户61户。
50
房寨镇房寨南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9876㎡,带动贫困户108户。
54
南徐村乡西马兰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2390㎡,带动贫困户17户。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冀财农〔2019〕177号
柴堡镇东苏堡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8969㎡,带动贫困户27户。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冀财农〔2019〕168号6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冀财农〔2019〕147号81万元。
路桥乡后时玉
硬化村街道面积9714.1㎡,带动贫困户73户。
68
柴堡镇市庄西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2720㎡,带动贫困户9户。
31
柴堡镇八义庄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26723.5㎡,带动贫困户36户。
159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冀财农〔2020〕14号50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冀财农〔2019〕147号9万元、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冀财农〔2019〕161号100万元。
柴堡镇前罗头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30700.5㎡,带动贫困户58户。
286
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冀财农〔2019〕149号112万元、市财政扶贫资金邯财农〔2020〕5号89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冀财农〔2019〕177号85万元。
寿山寺乡韩高庄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350㎡,带动贫困户20户。
寿山寺乡拐寨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600㎡,带动贫困户6户。
寿山寺乡陈范庄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3623.07㎡,带动贫困户27户。
79
王桥乡王齐固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3065㎡,带动贫困户28户。
34
王桥乡刘齐固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3890㎡,带动贫困户23户。
23
王桥乡北孙店西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3394㎡,带动贫困户11户。
26
王桥乡赵庄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747㎡,带动贫困户24户。
南徐村乡东徐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5309.3㎡,带动贫困户92户。
南徐村乡东厂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576㎡,带动贫困户16户。
南徐村乡毛圈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0024㎡,带动贫困户28户。
57
项目管理费
其他项目
服务于57个扶贫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勘察设计、预决算、监理、项目审计、评估验收等方面支出。
144
县级预算
2020年10月30日前
附件4 :
馆陶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非贫困村)
魏僧寨镇安雷寨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7081㎡,带动贫困户25户。
88
魏僧寨镇十里店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2709㎡,带动贫困户16户。
35
南徐村乡郭辛庄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1080㎡,带动贫困户23户。
路桥乡铁佛堡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7150㎡,带动贫困户16户。
92
房寨镇河寨二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3664.5㎡,带动贫困户35户。
42
馆陶镇中马固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5942㎡,带动贫困户28户。
70
南徐村乡后李八寨
村道路硬化面积4550㎡,带动贫困户20户。
56
路桥乡花园村
硬化村街道面积1152.5㎡,带动贫困户19户。
81
路桥乡丝窝寨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10600㎡,带动贫困户19户。
135
路桥乡蔺寨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5235㎡,带动贫困户20户。
寿山寺乡北董固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3520㎡,带动贫困户34户。
45
寿山寺乡南辛头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9965㎡,带动贫困户24户。
116
房寨镇孩寨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5760㎡,带动贫困户33户。
66
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冀财农〔2019〕161号
房寨镇河寨三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6775㎡,带动贫困户18户。
83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冀财农〔2019〕168号47万元、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冀财农〔2019〕161号36万元。
王桥乡安庄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10393㎡,带动贫困户22户。
123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冀财农〔2019〕147号113万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冀财农〔2020〕15号10万元。
南徐村乡北郭庄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9500㎡,带动贫困户33户。
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冀财农〔2019〕161号48、县级预68万元。
柴堡镇林北村
村道路硬化面积3975㎡,带动贫困户1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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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冀财农〔2019〕168号24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冀财农〔2019〕177号8.29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冀财农〔2019〕147号3.71万元.
备注:1.一个实施地点填写一条项目信息;
2.项目类别填写产业扶贫、基础设施、金融扶贫、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贫困人口技能提升等;
3.实施地点填写具体到乡镇村;
4.建设任务要明确项目内容、工程规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
5.资金来源填写使用的整合资金级次、名称;
馆陶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