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
资金和省级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馆陶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省级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8]215号),现对冀财建[2017]347号文件提前下达的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冀财建[2017]365号文件提前下达的省级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及所列科目见附表)。有关要求如下: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加快项目及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自收到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好资金审批手续,县财政将通力配合。
附件:1、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调整表
2、2018年省级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调整表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