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2519字体:
 

    馆陶县财政局文件

     

    馆财教(2018)22号

     

    馆陶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数的通知

     

    馆陶县第一中学: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助学)预计数的通知》(冀财教[2017]167号),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6万元、免学费5万元。该项资金已编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列2018年“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科目。省将在2018年中央资金预算确定后,重新核定我县数额,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据实调整预算指标。

    你单位要按照《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7〕72号)文件规定, 统筹各级资助资金,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资助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要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优先得到资助。

    按照“谁发放、谁管理”的原则,县一中要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认定、公示、发放、支付等各环节的程序,做好资助资金发放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馆陶县财政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