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财政局文件
馆财教(2018)21号
馆陶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数的通知
馆陶县教育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数的通知》(冀财教[2017]166号),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数3285万元,该项资金已编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小学列2018年“2050202小学教育、初中列2050203初中教育”相关科目。
中央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超出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根据全面改薄规划,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注重投入效益,做到改一所,成一所,资金不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拉大教育差距,统筹中央、省专项资金和县级资金,分轻重缓急,尽快科学合理将资金分解落实到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资金分解计划于3月10日前报县财政局
省将在2018年中央资金预算确定后,重新核定我县数额,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据实调整预算指标。
县财政局、教育局按照《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7〕61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考核标准,教育局要加强资金绩效目标日常监管。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执行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项目推进较慢、项目管理实施不规范、项目预算执行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的将按程序问责。
2018年2月22日